這類犯罪高發!年輕人是“掉坑重災區”……
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聯合發布《關于辦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有關問題的意見》,并發布依法懲治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及相關犯罪典型案例,統一法律適用標準。

徐州市反通訊網絡詐騙中心教導員王春雷介紹說,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又叫幫信罪,它是指犯罪嫌疑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,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、服務器托管、網絡存儲、通信傳輸等技術支持,或者提供廣告推廣、支付結算等幫助。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
具體到電信網絡詐騙中,幫信行為是指嫌疑人通過出租、出借、出售“兩卡”行為,為電信網絡詐騙實施幫助。一些電詐犯罪團伙會大量收購他人實名電話卡、銀行卡或者相關的支付賬號,組織利用未成年人、在校學生、老年人等群體,實施詐騙犯罪。據了解,幫信罪是年輕人掉坑的重災區,35歲以下被告人占比超過80%,未成年人、在校學生群體涉案問題尤為突出。
王春雷表示,今年以來,全國下發“斷卡”線索78萬條,查處涉嫌“兩卡”違法犯罪嫌疑人23萬人,打掉非法開卡犯罪團伙5500余個,繳獲非法“兩卡”17萬余張,抓獲銀行和運營商的“內鬼”23名。
當前,幫信犯罪的被告人呈現出低齡化、低學歷、低收入、初犯比例高的“三低一高”特點。一些電詐犯罪團伙利用未成年人、在校學生涉世不深、法律意識淡薄等特點,蠱惑誘導其出租、出售、出借自己和身邊人的電話卡、銀行卡,甚至將部分未成年人、在校學生發展成為“卡頭”、“卡販”,社會危害極其嚴重。
“今年3月,新沂市一個張姓男子就在網上通過QQ被電詐分子利用,小張提供本人和收集身邊人的電話卡、銀行卡十余張,為對方提供通聯服務,進行跑分洗錢服務,最后被抓獲,目前已經進入起訴程序。”王春雷說。
對此,反詐中心提醒,學生群體尤其是未成年人一定要增強反詐意識,既要避免自己上當受騙,也要避免成為電詐犯罪的幫兇!
徐州廣電記者 : 陳婉蘇 徐黎